| 90年代中国惩治腐败大案要案纪实 | | | “烟草大王”的人生悲剧 | |
“烟草大王”的人生悲剧 ——褚时健严重经济违法违纪案件警 示录 刘思杨郑宏范 作为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、玉溪卷烟厂厂 长,话时健曾是一个被各种荣誉和光环所笼罩 的人物,人称“中国烟草大王”。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,发展成为亚洲第 一、世界第五的现代化烟草企业,褚时健为此 作出过重要贡献。然而,在功成名就之后,在 将要退居二线之时,他却利用手中的权力,疯 狂吞噬国家和集体的资产,最后从高高的“红 塔山”上坠落。 鉴于褚时健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经中 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,中共云南省委决 定,开除褚时健党籍。司法机关已经依法对其 立案侦查。 举报信引出一起令人震惊的大案 1995年2月,一封来自河南省三门峡 市的匿名举报信寄到中央纪委信访室:三门峡 市烟草分公司某人勾结洛阳水泥厂驻洛办事处 临时工林政志,用行贿手段,先后给云南玉溪 卷烟厂厂长褚时健送去大量礼金,其中包括金 龟1个、金佛爷1个、金表1块及美元、金条 等。从1991年11月至1993年9月, | 林政志等人共从玉溪卷烟厂5次购进卷烟81 67件,获利818万元。 举报信不长,但反映的问题具体、详实。 3月24日,中央纪委有关部门派员到洛 阳,从外围展开调查。洛阳市司法部门同时对 林政志采取措施。 林政志供认他先后5次从玉溪卷烟厂套购 8000多件卷烟、牟取暴利的事实,并交待 他多次给话时健的妻子马静芬、妻妹马静芳、 妻弟马建华等人送钱送物90万元。1995 年7月至1996年3月,司法部门根据掌握 的涉案人的大量犯罪嫌疑问题,先后在云南、 广东、海南等地收审了犯罪嫌疑人马静芳、马 静芬、马建华及褚时健的女儿褚映群、外甥喻 斌、昆明市公安局交警刘云、汕头市个体烟贩 赖喜荣等人。 经查,1991年至1995年,褚时健 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他人批烟倒烟,其亲属 从中收取了大量钱物。为林政志、赖喜荣、刘 云等人批供卷烟,其妻马静芬及其他亲属收受 140多万元人民币、8万美元、3万港币和 大量贵重物品。 同时,司法部门对有关涉案人员的住宅进 行搜查,取得大量赃证,先后收缴赃款500 多万元人民币(含存单、国库券、债券)、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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